索引号
MB1A08302/2023-24836
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天门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名称
天门市公安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天门市公安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21 10:55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熊紫娟  

您提的《关于增设石家河遗址入口处电子监控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前期,已在石家河遗址路段已安装2套抓拍电子警察,用于抓拍车辆违停和货车违规通行并投入使用。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实地勘察,石家河遗址入口处道路两侧部分路段已施划有公共停车泊位,且日常停车需求不大,现有停车场所基本满足停车需求。关于禁止货车通行问题,该段所经车辆大多为周边居民拥有或建设施工需要,因此,不宜限制货车通行如确需必要,需征求镇政府同意,并适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非常感谢对公安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恳请今后更多地支持和关心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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