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47956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名称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0)整改情况的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0)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4 16:15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4〕25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我市拟销号的省编号第20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反馈电话:0728-5232683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20)情况公示清单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20

天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天佳南湖花园、楚天世纪城二期、西湖公馆二期等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规定悬挂环保牌照。

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1.定期抽查建成区及周边在建工地非道路机械使用情况,督导建筑工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严禁未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使用;
2.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控要求,全面规范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3.持续开展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不定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检查,确保非道路机械应上尽上。

1.天佳南湖花园、楚天世纪城二期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已完成上牌工作,西湖公馆二期工地现已竣工,场内无非道路移动机械。
2.2024年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牌上牌78台,非道抽测累计完成23台。
3.加强对非道路机械禁用区管控情况以及工地非道路机械上牌情况的检查力度,并持续开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编码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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