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2)情况的公示
根据《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4〕25号)的要求,天门经济开发区积极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将天门经济开发区拟销号的序号第12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天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经济开发区反馈。反馈电话:0728-5880626
附件: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2)情况公示清单
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天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12)情况公示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12 | 天门市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的布局,较为分散,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覆盖不够,园区污水难以做到应收尽收。督察发现,由于岳口化工园原污水管网被封堵,中硕环保等部分企业生活污水和厂区初期雨水无处可去,排入雨水明渠,导致雨水明渠成为纳污渠。经对雨水明渠尾端坑塘取样监测发现,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氨氮47.3毫克/升,总磷14.9毫克/升,化学需氧量429毫克/升,分别超出地表水Ⅳ类标准30倍、50倍和11倍。 | 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强化企业雨水排放监测,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完成化工园区雨水明沟明渠建设。 | 1.制定化工园区“一企一管”纳管方案,督导所有企业全部纳管,实行生产、生活废水“一企一管”排放到污水处理厂,及时清理老旧污水管网内残留污水; 2.督导化工园区企业建设规范化雨水排口,安装雨水在线监测设施,实现园区企业雨水及时监测预警和监管; 3.加快推进园区雨水明渠建设,建设专用雨水渠道,明渠进行全面硬化,提升排涝能力,保障雨水及时顺畅排出。 | 1.经开区已督导园区43家投产企业全部实行“一企一管”纳管接入潭湖污水处理厂,老旧污水管网目前正在按照方案快速推进整改,已完成地勘和管网内残留污水的水质检测,预计2月上旬可完成处置工作; 2.经开区已在园区明沟明渠建设雨水在线监测系统,安装雨水在线监测设施,及时掌握园区雨水水质情况,实现园区雨水及时监测预警和监管; 3.市高新投集团已完成园区雨水明渠建设,新建安装7台排涝水泵,更换变压器2台,新建3个消力池,切实提升了排涝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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