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序号41)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天文〔2022〕19号)要求,天门经济开发区开展了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拟销号的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序号4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经济开发区反馈。反馈电话:0728-5880626
附件: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序号41)情况公示清单
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天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序号41)情况公示清单
主要 | 项目 | 序号 | 省 序 号 | 具体内容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天门市岳口工业园异味问题整治不到位,污水超标排放。 | 基础设施 | 1 | 41 | 天门市岳口工业园多次被群众投诉异味扰民问题,暗查检查发现园区异味仍然较重。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湖北民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马路对面位置,有一个收集水池(疑似雨水排口),可通过闸门直排蒋碑渡河,池内积水采样经快速检测氨氮浓度超20mg/L。暗查蒋碑渡河水质较差,污水处理厂下游水中植物表面挂有明显灰膜,表示河中经常有污水流过。进驻期间已现场核实。雨水收集水池仍有超标,同时园区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 | 及时处理群众关于异味扰民的信访投诉;加强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 (一)岳口园区异味问题 | 1.组织园区环保专班每月对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企业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经开区已在园区边界、重点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新增12个空气微站,同时督促菲特沃尔、环宇、骐盛、润驰等园区重点企业自建了企业空气微站,园区大气污染防控监测体系逐步完善; 3.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岳口工业园对园区2022年以来的涉及环境信访投诉件均及时处理并回复; 4.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3年5月18日、9月14日、9月15日在岳口工业园及周边区域开展3次走航监测,并对走航监测发现的异常高值点位进行入厂核查,指导相关企业规范运行维护废气治理设施,加强无组织收集,减少污染物排放。 |
(二)蒋碑渡河水质提升 | 1.园区43家企业已投产企业按“一企一管”的要求进行纳管并接入园区潭湖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 2.市水利和湖泊局坚持常态化对蒋碑渡河进行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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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 | 1.潭湖污水处理厂出水已加装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出水数据达标稳定; 2.潭湖污水处理厂已定期进行自行检测并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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