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贯彻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湖北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于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对天门市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6年2月3日反馈督察意见。针对督察反馈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系统部署、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整改方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责任,边整改、边总结,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防惩统计造假思想根基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市委宣传部将上述内容纳入《2026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关于防治统计造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学习资料。召开市委常委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立党为公”专题研讨会,常委同志带头开展交流研讨,市委常委会后续将继续围绕“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市政府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通报近年来省内外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全市累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7次,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推动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三是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课程,全市累计开展2次统计法进党校。四是加强统计法治培训教育。召开统计业务培训会议5次,培训1200余人次,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汇编500余册。
(二)严控数据质量,夯实统计根基。一是全面压紧压实数据质量。强化税务、电力、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记录在数据审核验证中的运用。二是规范乡镇统计资料管理。指导相关乡镇全面规范统计资料存档,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梳理各类报表及原始凭证,确保资料齐全、台账清晰、归档有序。三是全面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指导企业规范建立电子统计台账,优化联网直报操作流程,源头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规范统计行为,严格依法治统。一是严把入库退库审核关口。前置入库审核关口,实现所有入库单位现场核实全覆盖。二是坚守统计联网直报底线。加强企业联网直报全过程监管,通过电话抽查、现场察看操作演示、查看直报平台等方式,有效杜绝代填代报等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取消与统计数据直接挂钩的奖励措施,从制度设计上消除诱导虚报数据的风险。四是明确规定乡镇统计人员调整变动须提前书面征求市统计局意见,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三)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系统补齐制度短板。一是持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统计造假“一票否决”纳入考核,建立统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实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天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完善全流程数据管控制度。
三、注重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逐项复核验收。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实行动态跟踪。对督察和执法检查中暴露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批、规范一片。
二是树牢正确政绩观,优化考核导向。持续精简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设置发展预期目标,引导各地把功夫下在提质增效、夯实基础、涵养税源上。
三是着力提升统计监督和服务水平。提升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力度,强化经济监测水平,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为加快建成新时代侨乡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天门市统计局;
地址:天门市竟陵街道陆羽大道西40号市民中心C栋4楼;
邮编:431700,电话:0728-5235501;
电子邮箱:5848785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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