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498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标 题: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的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2日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的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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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的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山区书城路7号名士1号4号楼12层18-21号

当事人2: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昌区水果湖街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第2幢7层2号房

当事人3:湖北惠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西湖路新工人文化宫C栋5楼506室

当事人4:湖北华羽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陆羽商业步行街11号-107

当事人5:湖北长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1栋6层3、4、5室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2号)要求,我局对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惠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湖北长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监督评价检查通知。本次监督评价检查从6月份开始,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对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1、企业基本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精神,经核查5家代理机构均已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且信息完整真实;5家代理机构均具有独立办公场所、档案管理场所及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证照。
2、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因5家代理公司在湖北政府采购网登记时间不一致,所以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存在差别;5家代理机构均具备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专职人员(缴纳社保人员),均组织公司人员参加了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3、企业管理情况:5家代理机构均基本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工作纪律、业务范围、岗位分离及制衡等内控管理制度。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的问题:部分代理机构存在代理协议未严格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内容签订、招标文件编制不精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不完善、信息公告发布不及时、未及时督促采购人合同网上公示备案、档案整理不规范资料不齐全、代理机构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
4、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5家代理公司近3年均未发现在政府采购领域外的违法违规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名单情形;均未发现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及处罚情形。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责令其整改,被检查的代理机构已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天门市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各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社会发展相关政策。(采购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
2、各代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等,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要履行好相关职责,协助并告知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合同签订、合同发布公告、合同备案、合同验收及验收结果发布公告、档案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3、各代理机构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等方面的规范化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及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4、各代理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建立规范档案管理室,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齐全。

天门市财政局

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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