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内设机构
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文件起草和会议材料的撰写;配合各科室做好来信来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办好各类简报,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协助对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协助对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下达、检查、考核工作;协助组织本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全市信访业务培训;负责本局的收文、发文登记及文书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负责对公共财产的登记、使用分配、维修保养及各科室公共用品采购等行政事务工作;对口联系上级信访机构综合部门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周石勤,电话:5230369。
(二)信访科: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来访、来信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及时甄别、准确转办、交办每一件来访、来信事项;认真处理好集体访、缠访、闹访等异常上访,并协助做好领导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对口联系上级信访机构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熊平涛,电话:5225208。
(三)网络科:加强群众网上诉求办理,对国家局、省局交办、转办及市长信箱收到的群众网上投诉件及时进行分类、转办、交办;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提高信访事项的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群众参评率及满意率;配合办公室做好全市信访系统业务培训;建立社情民意收集整理、研判处理机制;对口联系上级信访机构网络部门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马守霞,电话:5231819。
(四)督办科:承担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处理落实工作;协助对各地各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指导;协助对重点信访事项听证会、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口联系上级信访机构督查部门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金帅,电话:5228829。
(五)复查复核科主要职责是:依法受理信访事项复查或者复核请求;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审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者复查意见,并提出复查或者复核意见;组织或指导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论证、听证、评查工作;向信访人和被复查人送达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做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决定书;监督被复查人或者被复核人依法履行信访事项复查或者复核决定;办理市复查复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江蝶,电话:533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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