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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手续?

发布时间:2023-12-29 14:4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问:如何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手续?

答:按照2021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可以“带押过户”的不动产为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没有约定或者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并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有约定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对抵押财产转让也作了详细的遵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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