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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

发布时间:2022-03-09 09:15 来源:市营商办

意见征集结束后,收到有关部门一系列意见,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

1. 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开办提升到“2050 ”标准(2个环节、0.5天内办结、零费用)改为企业开办在“210”标准(2个环节、1日内办结、零费用)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环节和时间,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

2. 删除探索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机制。

(二)提升用电用水用气服务。

1. 严格落实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工程安装“零投资”改为严格落实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电用气工程安装“零投资”。

2. 实现全市低压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改为实现城区低压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3. 删除进一步压减用气业务审批时间,实现用气接入工程办理规划许可、洪水影响等行政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优化招标投标管理。

1. 删除推动信用在投标材料容缺受理中的应用,取消投标企业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要求。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至合同签订时间、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5天、10天和30天内。

2. 删除对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大于2000万元的国有投资房屋建筑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大于1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施工项目,且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开展“评定分离”。

(四)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1. 进一步推进网上商城建设,推进网上商城与政府采购监管、国库集中支付等系统的衔接改为化网上商城建设,推进网上商城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等系统衔接。

2. 对于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压减至25日。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压减至30日内改为对于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压减至20日。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压减至25日内。

(五)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1. 严格落实获得信贷限时承诺机制,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初步意见改为严格落实获得信贷时限承诺机制,自受理回告之日起,全流程审批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

2. 实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比不低于10%改为确保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水平进一步提高。

3. 删除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4. 帮助100家以上小微企业实现正常融资或达到融资条件改为帮助10家以上小微企业实现正常融资或达到融资条件。

(六)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 删除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集中处理平台,实现“一门式”受理专利、商标等侵权举报投诉和“一站式”解决纠纷,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查处力度

2. 新增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力争新增1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或园区

3. 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改为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达到2000万元以上。

(七)强化人才资源汇聚

1. 删除贯彻“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 聚焦纺织服装、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产业集群改为聚焦纺织服装、生物医药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模塑制造、智能家居)及电子信息(含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集群

3. 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程 “网上办”,探索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改为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上办,探索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

(九)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围绕个人、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选取办理量大、需求迫切的“一件事”,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推出天门市特色“一事联办”主题服务改为围绕个人、企业选取办理量大、需求迫切的“一件事”,新增“一事联办”主题服务。

(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删除通过实行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前置服务,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自审承诺制,实现地块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价款及契税后,当日核发设计方案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登记证。

(十一)优化登记财产制度。

推进工业用地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模式改为推进工业项目不动产宗地分割登记改革。

(十二)提升纳税服务能力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全面贯彻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改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

(十四)加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

删除依法要求相关社会主体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十五)推进审慎、规范、公正监管。

1.删除是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是否严格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做到文字、音像记录规范统一、全程可回溯管理;是否严格贯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审核标准、审核方式。

2.删除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范围内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相同的行政违法行为处以相同的行政处罚。

(十六)强化司法保护和服务。

删除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排除安全隐患,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

(十七)提升“立审执”质效。

删除加强数字化应用,打造“大执行”格局。

(二十)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删除配合省级完成面向港澳台及外资的政务服务系统和功能模块全面整合工作,组织协调市直相关部门使用政务服务系统、完善政务信息。

(二十一)应用开放型经济新平台

删除推进物流园区建设,支持天门东站粮食物流交易中心建设,打造集仓储、加工和交易为一体的江汉平原区域性粮食物流交易中心,强化公铁联运结合的枢纽功能。

新增(二十五)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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