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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门市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结果

发布时间:2023-01-10 16:55 来源: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7日至12月9日共收到9个市直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26个乡镇场办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的反馈意见。

(一)市统计局

1.根据《统计法》及相关规定,统计数据不作为针对任何企业的奖惩依据。

部分采纳。“亩产论英雄”工作未直接采用统计数据,工业企业数据主要通过调查摸底获得,统计数据作为对比参考依据。

2.统计局只是相关数据的提供单位,不作任何涉及数据的责任单位。

不采纳。统计局应对提供的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

3.统计局只按统计法提供应该提供的数据,不能违法违规提供数据。

已采纳。

(二)市经信局

建议不将“规上工业产值”“工业产值”“亩均产值”等作为考核指标,可考虑用“销售收入”进行替代,需征求统计部门意见。在《实施意见》(附件一)第3页、第5页、第7页、第8页、第9页、第15页均有提及“产值”。

不采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鄂办发〔2021〕1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指定意见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19号)明确指出“亩均产值”是“亩产论英雄”改革工作的主要评价指标,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市招商服务中心

由于招商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工业项目的招引。项目签约后,主要由落户地(经开区和乡镇办场园)与企业对接和提供服务。建议将(二)提升工业用地经济密度、(三)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中市招商服务中心去掉。

不采纳。招商服务中心在招引工业项目时应提前与企业洽谈好项目投入产出条件,保障招引项目的优质性。

(四)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对《意见》反馈无修改意见。

(五)26个乡镇场办政府及天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意见》反馈无修改意见。

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8日通过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至2023年1月9日,未收到意见回复。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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