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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意见征集结果

发布时间:2023-04-07 15:05 来源:市交通局

《天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5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至2023年4月6日,政府网站在线反馈渠道收到1条意见。“第(二)章许可条件中指出需要3年驾驶经验,能否更改为需实习期满”。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对驾驶员驾龄的规定。我局不予采纳该意见。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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