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22 10:46 来源:市人社局

1、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2、补助标准:失业金标准为1242元/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 1年的,失业后发放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 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申请方式:线上办理:①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2284653.jhtml)→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②“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专题→全国服务→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或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人社部)卡面服务全国服务→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线下办理:持邮政储蓄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前往天门市人社局一楼23号窗口办理。

4、发放方式:当月申请,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至申领人邮政储蓄银行卡。

5、停发告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的;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咨询电话:0728-529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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