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关于创新开展“雨露计划+”行动的实施方案》(鄂乡振发〔2022〕8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市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6月20日之前完成。
二、认定程序
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工作,继续采用入户核准程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数据运用:各乡镇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2026年春季学生信息、天门市2025年秋季学期已经享受补贴名单为参考开展认定工作。(2026年4月15日前)
2.入户认定:采取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下发参考数据入户开展认定,认定结束后报乡镇汇总。在认定过程中把握以下几个标准:一是已享受2025年秋季学期补助名单中的就读学生,本学期继续就读且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在校确认书》(附件1);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填写《未在校确认书》(附件2)。二是上学期未享受补贴的,但本学期确实符合补助认定标准的,须再提供2025年秋季学期学籍就读证明(附件3)或是学信网(高职、大专)学籍截图后进行资格认定。(2026年5月15日前)
3.汇总初审:各乡镇根据各村报送数据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中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审核所报对象是否是已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对象。二是享受对象是否具有相关佐证资料,在校确认书是否有脱贫户家庭成员签字、村级认定人员签字;特别是已享受2025年秋季学期补助对象中,因参军、休学、退学等原因不能享受当期补贴的对象,是否填写《未在校就读确认书》。(2026年5月20日前)
4.汇总复审: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2026年春季学期拟补对象数据进行汇总并复审佐证资料。(2026年5月30日前)
5.公示公告:市、镇、村三级同步开展最终审核认定名单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2026年6月10日前)
6.拨付兑现:公示结束后,统一将受助对象的补贴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直补发放到户,补助标准以国家正式下发文件为准,并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2026年6月2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协同联动。要加强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学生信息核实工作指导,配合财政部门核实核准“一卡通”身份信息。
2.推动政策落实。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的作用,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方式方法,采取进村入户、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宣传和信息核实,切实推动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应知尽知、应补尽补。
3.规范台账录入。每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完毕后,统一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准确、规范录入关联数据。各乡镇在实施雨露计划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一并报送。
附件:1.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2.学生未在校就读确认书
3.学年季学期学籍就读证明
4.乡(镇、街道)村在校就读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汇总表
5.年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兑现花名册台账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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