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7709
分类
政务公开;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1日
名称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第一次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1日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第一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16:42 来源: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湖北省价格条例》 《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 《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将于2023年8月下旬召开调整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2023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第二次公告确定)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条件及产生方式(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5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7名,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4名。
  (二)人员条件
  1.天门城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和政策水平,能够正确反映群众意见和心声;
  4.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有较强的责任心;
  5.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7名,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消费者可在2023年8月5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和专家学者2名,委托城管部门推荐。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及社会组织参加人6名,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邀请。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5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参加者可在8月5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将根据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旁听人员。旁听人员不安排发言和提问,但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二)新闻媒体自愿报名,每家媒体人员为1-2人。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62号(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调控管理科)
  联系电话:0728-8211783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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