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0〕708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21〕32号)要求,共交办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263个。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30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天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参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账模板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其他城市的整治经验及天门市前期排查溯源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三、目标任务
2022—2023年,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对生态环境部交办天门市的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治,做好排污口档案建立、二维码标识牌设立、年度监测计划制定、整治信息上报工作,按时限要求基本完成整治任务。2024—2025年,建立完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做到规范管理、监管到位。
四、主要内容
对1个厂区雨水排口、3个城镇雨洪排口、4个畜禽养殖排污口、1个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8个生产废水排污口、42个生活污水排污口、5个其他排口进行依法取缔。将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达到纳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对原排污口进行拆除封堵;规范厂区雨水排口,对不必要的雨水排口进行封堵。
对3个生活污水排污口和1个厂区雨水排口采取清理合并措施。生活污水排污口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厂区多个雨水排口进行合并,清理不必要的雨水排口。
对96个城镇雨洪排口、43个种植业排口、14个厂区雨水排口、4个生产废水排污口、4个生活污水排污口、6个水产养殖排污口、1个畜禽养殖排污口、2个其他排口、17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进行规范整治,8个非排口待核定销号。开展截污工程,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纳管;建设小型污水设施、人工湿地等工程,将污水达标排放、消纳还田;减少肥料投加、控制养殖密度,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对排口、沟渠等进行清理,保持水体清洁;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对排口进行定期监测。
五、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曹明帅 18674288532
六、名词解释
“一口一策”:是指在这个专项工作中,对每个入河排污口制定结合实际的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