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6-11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文字解读】《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11 11:15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制定背景

设置政府质量奖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普遍做法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天门市于2011年设立陆羽质量奖。目前,我市已开展6届评审工作,12家企业(组织)荣获“陆羽质量奖”称号,其中,首届陆羽质量奖获奖企业——湖北天门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获湖北省第九届长江质量奖提名奖。通过持续开展奖项评审,我市树立了一批行业质量标杆,有效推广了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显著提升了全社会质量意识,为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相继发布。随着《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管理规定》(天政规2021〕1号)有效期到期,为适应新形势,与国家、省级政策保持一致,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市质量奖励制度。

二、制定过程

2025年11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市场监管局启动《规定》起草工作。2026年3月3日至4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天门市政务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步征求了相关市直单位意见,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此后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6月11日正式印发。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四、主要内容

《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管理规定》共13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申报条件。对申报主体、申报条件及禁止申报情形等予以明确。

    (二)评审标准与程序。评审标准采用《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定标准》。基本程序包括发布评审公告、企业或组织申报(主管部门推荐)、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环节。评审结果由市市场监管局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名单,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通报,颁发陆羽质量奖证书。

(三)奖项设置。 陆羽质量奖每2年评审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或组织不超过2家。

(四)监督管理。获奖企业或组织应当持续保持和改进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并履行社会责任。同时明确了对通过弄虚作假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陆羽质量奖荣誉等情形的处理办法。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28-5364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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