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14:46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天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编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湖北省天门市司法局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在天门市政府网司法局板块公布,网址: http://www.tianmen.gov.cn/zwgk/bmhxzxxgkml/bm/ssfj/,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天门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陆羽大道西28号,邮编:431700,联系电话:0728-5239359,传真电话:0728-52248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紧随局机关人事调整步伐,及时调整充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优化公开内容。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对市政府网司法局板块信息公开的目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优化。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准确地对外公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各类信息,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天门司法”,及时推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动态及相关工作信息,并告知、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接受群众咨询。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办理要求,由业务科室主办、办公室审核把关,确保依法、准确地答复申请人。

(三)规范公开管理。以民众法治需求为导向,把与其相关的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保密关,明确局办公室总体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上网信息经过领导审核后上网发布。综合性信息由办公室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技信息科进行后台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不出纰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本局主动公开信息415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93条(包括工作动态64条,政策解读5条,规范性文件2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9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总结2条,公共服务6条,建议提案3条),微信公众号“天门司法”公开信息137期322条。局领导参加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行风热线》及《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你来评议》访谈各1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本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事项、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

改进情况:优化信息公开审核,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出去,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尽量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了解和更深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三是注意借鉴其他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及时、准确公布信息。一是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大力推进网上政务,优化整合业务流程,推动线下线上融合。三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和管理好政务新媒体,及时回复群众网上留言,按期进行内容更新,做好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四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司法行政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市政府交办的政协委员提案3件,其中:独办件1件,会办件2件。组织了政协委员见面会,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办理工作,将办理情况分别交予市政协办、市政府督查室,并通过市政务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21年无退回重办件,沟通率、办结率、反馈评价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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