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责
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受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建设项目的相关验收;协调有关单位对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投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是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28名,实有在编在岗24人。单位内设4个科室,即综合办公室、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消防验收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本级1个单位。
三、人员构成
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定编28人,其中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人数24人,其中: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总额373.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15万元,减少15.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预算因机构改革减人减资。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总额373.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15万元,减少15.19%。。其中:人员类支出315.62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2.83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的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294.03万元,占本年支出78.73%;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57万元,占本年支出8.99%;卫生健康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32万元,占本年支5.18%;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6.53万元,占本年支出7.1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预算因机构改革减人减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32.8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37万元,下降28.94%。其中:办公费6.00万元、印刷费 1.20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1.92万元、邮电费2.40万元、物业管理费0.72万元、差旅费4.80万元、维修(护)费0.72万元、会议费1.20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3.6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人减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22万元,降低5.95%,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降低31.43%,原因为因机构改革减人减资;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财政无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公务车辆编制1辆,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73.66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8890平方米,房屋 2017.19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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