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洋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本)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麻洋镇人民政府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或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麻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栏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开。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网站所属栏目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
政策 | 政府文件 | 本单位制发的政府文件,含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正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关联规范性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政府文件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依申请公开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获取、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本地概况 | 本地简介、历史、行政区划、人口情况、经济数据、农业、节庆活动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获取、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本地概况 | |
政府领导 | 领导照片、职务、分工、履历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领导 | ||
政府工作机构 | 机构名称、机关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简介 | ||
规划信息 | 制定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信息 | ||
统计信息 | 经审核可公开的统计数据形成的报告文件,各类统计指标、依据文件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 | ||
许可/服务 | 依据、条件、程序 | 含依申请行政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许可/服务 | |
行政许可结果 | 行政许可文书号、项目名称、申请人、事项名称、办理结果、时间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7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
处罚/强制 | 依据、条件、程序 | 含依职权行政职权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和强制项目大项、子项名称、数量、受处罚单位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7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
权责清单 | 权力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公共服务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责清单 | ||
财政资金 | 本级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 |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施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 | ||
重大项目建设 | 重大项目审批、可行性备案、核准结果、项目建设进展、项目总结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建设 | ||
公益事业建设 | 教育、扶贫、农业、乡村振兴、卫生、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服务、城管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益事业建设 | ||
公共资源配置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资源配置 | ||
招考录用 | 公务员招考录用、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四)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 |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 乡镇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政务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工作过失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 每年1月31日前 | ■政府网站 | 全社会 | 主动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新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麻洋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也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天门市麻洋镇人民政府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天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互联网申请:通过“依申请公开”页面进行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
5.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天门市麻洋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门市麻洋镇人和街1号
邮政编码:431727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28-4501007
传真号码:0728-4501007
电子邮箱:tmmydzb@163.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天门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天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